最高法院對「頂樓平台使用權」的見解 住展房屋網提供 . 民眾購買中古屋時,經常會碰到屋頂平台使用權的糾紛,如果頂樓平台已經加蓋違建或空中花園,新購買頂樓房屋的民眾會以為,他買下頂樓就包括屋頂平台的 找房子使用權在內,有權獨自使用屋頂平台,但樓下住戶則認為屋頂平台是大家共有的,頂樓住戶無權侵害其他住戶的共有權。 對這個問題 設計裝潢,最高法院曾召開民事庭會議決議,頂樓平台屬於大樓住戶全體共有,頂樓住戶雖可按其應有部分的比例使用屋頂平台,但應注意不得損及其他共有人的權益。. 訂做禮服 頂樓平台是大樓住戶全體共有. 頂樓住戶若未取得其他住戶同意,即擅將頂樓平台供自己使用,屬於無權佔用,應將違建拆除。 最高法院指出,「未經共有人協議?室內裝潢擎猼漲@有物,共有人對共有物之特定部分占用收益,須徵得他共有人全體之同意,如未經他共有人之同意而任意占用收益共有物之全部或一部,他共有人得本於所有權請求除去其妨害或請求向全體共有人返還?烤肉e用部分。」 頂樓平台是建築物的基本結構,本質上當然是大樓住戶全體共有,即使未經登記,仍具有「共有」之性質,全體住戶應依頂樓平台的使用性質及目的來使用,頂樓住戶並沒有享有屋頂平台的專用權。大 酒店工作家都可以使用屋頂平台,例如晒衣服、裝設電視天線、到頂樓乘涼吹風等。. 不承認有所謂「合法違建」的存在. 如果頂樓住戶未經樓下其他住戶全體同意就在頂樓蓋違建,目前司法實務見解是,頂樓住戶須將違建拆除,因為 襯衫已侵害到其他共有人的權益。 部分的民眾或許有錯誤的看法,認為依據「台北市違建處理要點」,民國八十四年以前的違建可緩拆,如果頂樓的違建是在民國84年以前蓋的,被地方政府列為緩拆就是合法;但是,司法機關根本不承認有所謂「合法違建」的 租房子存在。法院指出,緩拆只是行政機關囿於人力而作的行政事項,不能作為主張私權的論據,並不影響司法機關的認定,既然頂樓平台是大樓住戶全體共有,大家都可按其應有部分的比例使用屋頂平台。 法院認為,依法頂樓平台的所有權屬於大樓全體住戶共有,如頂樓住戶要搭蓋建物?設計裝潢A須徵得大樓現住全部住戶的書面同意,頂樓住戶若未取得其他住戶同意,即擅將頂樓平台供自己使用,屬於無權佔用,應將違建拆除,把頂樓平台回復讓全體住戶共同使用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澎湖民宿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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